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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 支持优质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时间:2018-12-13 11: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1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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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对于支持优质公司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公司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就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债券融资服务进行了部署。《通知》明确,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特别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公司融资发展,明确优质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达到AAA、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处于行业或区域领先地位、最近3年未发生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等,为现阶段重点支持公司。


在发行管理方式上,《通知》提出,符合条件的公司申报发行优质公司债券,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批文有效期延长至两年,允许发行人灵活自主设置各期债券具体发行方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灵活度,补充营运资金比例提高至不超过50%,允许优质公司依法依规面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


按照要求,优质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实行“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其中,“负面清单”明确了严格的债券资金禁止投向领域,有效引导债券资金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


《通知》规范了优质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强调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为核心,引导形成市场化约束机制,加强优质公司信息披露,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信用档案,并对优质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实行“双随机”抽查,加强对优质公司债券资金投向、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科学有效防范债券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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